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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26 点击量:
为保障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有效有序运行,入驻企业和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服务,根据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场地和设施设备管理 第一条 基地为入驻团队和企业提供指定办公区域,入驻团队和企业具有该办公区域的使用权,另外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第二条 基地为入驻团队和企业提供办公场地、无限网络、办公电脑、办公桌椅、会客茶具、洽谈桌椅等设施,不得擅自挪动到制定办公区域,不得占用其他团队和企业的办公设施,所有设施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三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不得擅自在墙面张贴宣传聘,不得擅自安装和改装电线、网线和管道。 第四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不得擅自对办公区域墙面进行各类装修、打眼、粘贴等有损墙面的行为。 第五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接待室、路演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2天到创新创业中心进行报批。 第六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要服从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无故不参加创新创业中心组织的活动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七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要爱护场地和设施设备,不得擅自维修、转借,如有损坏需及时向创新创业中心报告,由创新创业中心处理。 第八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需建立室内资产登记台账,保证资产不丢失。 第二章 入驻团队和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九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以诚为本、合法经营。 第十条 入驻团队的成员如是学院在校生,需保证正常学习秩序,不得因入驻基地而迟到、缺勤。 第十一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应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需与基地签订《入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协议》、《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资产保管承诺书》、《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安全责任书》、《入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人员信息表》、《入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申请书》。 第十二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与基地签订入驻协议后,在未征得创新创业中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再次与其他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签订类似协议。 第十三条 在不损害团队和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入驻团队和企业需服从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 第十四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 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创新创业中心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以及团队和企业运行情况,支持创新创业中心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第十六条 基地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相关培训、讲座、沙龙、交流等活动进行指导。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基地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9:00~21:30,原则上不允许超出工作时间在基地内逗留,创新创业中心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十八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必须做到离开自己所属的办公空间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 第十九条 入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企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如发生火警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一条 基地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得使用电路、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吸烟。 第二十二条 基地任何区域内严禁存放化学品、有毒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有安全隐患的各类物品。 第二十三条 经常检查电灯、电器开关、插座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请修理。 第二十四条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重大节日建立完善部门安全值班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应熟悉基地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基地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救灾避险。 第二十六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要爱护基地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基地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由于入驻团队和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的人员不得在基地留宿,更不允许带领非入驻人员留宿。 第二十九条 基地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第三十条 重量超过100公斤、长度超过2米、价值超过1万元的、对人身有潜在威胁的仪器设备如要进入基地,需要到创新创业中心报备。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共区域(包括过道、楼梯等)的清洁卫生由学院统一安排专人打扫。 第三十二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指定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自行负责,做到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需制定卫生值班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入驻企业应配合基地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 第三十四条 在使用完会议室、接待室、路演室等公共区域后,需进行卫生打扫,保证下次直接使用。 第三十五条 不得以任何名义在门玻璃上粘贴遮挡物。 第三十六条 严禁在指定办公区域外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可在使用易拉宝、X展架等进行宣传,创新创业中心统一要求的除外。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每个入驻企业必须有专人或委托创新创业中心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建账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按照创新创业中心要求,需按季度上交团队和企业财务支出、收入、税费、利润等情况。 第三十九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其它管理 第四十条 不得在基地内大声喧哗,不得播放音乐,不得私自进行聚会、饮酒。 第四十一条 入驻团队和企业不得将任何动物带入基地。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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